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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众质疑需恪守隐私边界

来源:| 2025-09-23 14:46

2025年9月21日,一则警方关于“于朦胧事件排除刑事案件嫌疑”的通报引发社会广泛关注。尽管警方已作出明确结论,但部分公众对调查结果提出质疑,要求公开更多案件细节。这一事件折射出当代社会公众知情权、司法专业性与公民隐私权保护之间的复杂平衡。

警方结论的法律依据:不是简单声明而是证据体系的呈现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,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,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。警方在通报中“排除刑事案件嫌疑”的结论,意味着已经通过现场勘验、法医检验、调查访谈、调取视频监控等多种侦查手段,综合认定不存在犯罪行为介入的证据支持。

法律专业人士指出,排除他杀需要满足多项核心要件:尸体检验结论无暴力致死迹象;现场痕迹与证人证言相互印证;因果关系链完整排除其他可能性。这些专业判断需要借助法医学、痕迹学、侦查学等多领域专业知识,远非普通公众凭借片段信息所能全面把握。

“警方通报的简洁性不等于证据体系的薄弱。”一位不愿具名的刑事律师表示,“根据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》,公安机关仅需将'查明的事实、证据和依法处理意见'写入报告,而非向社会全面公开侦查过程。这是法律程序的正常要求。”

公众质疑权的边界:需尊重司法专业性与程序正义

公众对重大事件享有知情权与监督权,但这一权利的行使需建立在尊重司法专业性的基础之上。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学教授指出:“侦查活动是一项高度专业的工作,非专业人士仅凭片段信息难以全面判断证据效力。若以'个人舆论审判'替代专业判断,将破坏司法独立性与权威性。”

值得注意的是,部分质疑源于对“完美真相”的过度期待。司法证明遵循“法律真实”原则,即通过合法证据最大限度还原事实。只要警方取证程序合法、证据链条完整,亦不影响整体结论的合法性。

隐私权保护:不可逾越的法律红线
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三十二条明确将“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、私密活动、私密信息”纳入隐私权保护范围。死亡事件中涉及的死者生前健康状况、人际关系、现场尸体状态等信息均属法律保护的私密信息。

法律专家北京法政安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袁坤强调,强行要求公开案件细节可能构成多重侵权风险:首先是对死者人格尊严的侵害,公布尸体勘验细节、生前隐私活动等信息,违背公序良俗与“逝者为大”的社会伦理;其次是对近亲属精神利益的损害,家属有权避免死者隐私被公开讨论;此外,还可能助长网络暴力与二次伤害,导致对死者及家属的恶意揣测。

法治建设的平衡之道

警方通报的简洁性不等于证据体系的薄弱,公众质疑的合理性不等于可无限突破法律边界。在当前事件中,更理性的做法是尊重家属是否公开信息的自主决定权,同时推动建立更完善的司法信息披露指南,明确公开与保密的界限。

法律专家北京法政安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袁坤表示:“唯有在法治框架内寻求真相,才能既保障公民权利,又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与尊严。这是一个成熟法治社会的标志。”

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,公众法律意识的提高与对司法程序尊重的平衡,将成为社会法治化进程中的重要课题。在这起事件中,我们意识到了遵守法律程序、尊重专业判断的重要性。如何在这两者之间找到平衡点,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思考和努力。(文/卢新生 袁坤 北京法政安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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